常年法律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16日

为提升公司法律事务管理水平,确保公司运营合法合规,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具有丰富法律服务经验和良好职业道德的律师事务所提供常年法律服务业务具体如下:

一、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公司常年法律服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法律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3.投标人应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和沟通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提供过类似的服务案例(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

4.投标人需提供执业许可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三、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投标人可于2025116日至120日在以下网址下载招标文件:www.xjtusp-xa.com。

四、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122日下午2:20

地点:西安市雁翔路99号博源科技广场C座1405会议室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122日下午2:30,其后提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暂定2025122日下午3:00,如遇不可抗力,另行确定并通知开标时间。

六、联络

招标人:西安交通大学科技园有限责任公司

领取标书、报名及投标联系人:杨花萍

联系电话:029-83399995  13892887523(仅工作时间)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翔路99号博源科技广场C座1518

 

 

 

 

 

 


常年法律服务招标文件

一、招标单位概况

1.名称

西安交通大学科技园有限责任公司

2.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雁翔路99号交大博源科技广场C座15层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花萍

 话:029-83399993  13892887523

二、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常年法律服务

2.项目简介

为提升公司法律事务管理水平,确保公司运营合法合规,选聘具有丰富法律服务经验和良好职业道德的律师事务所提供常年法律服务业务

3.项目时间

20252月开始具体以签署服务合同日期为准

4.项目最高限价(元):60000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1. 服务内容

1)日常法律咨询:为公司提供日常经营中的法律咨询,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劳动法、知识产权、税务等方面的法律问题。

2)合同审查与修改:协助草拟、审查、修改公司各类合同、协议书及有关法律事务文书,提出修改建议,确保合同合法、合规、有效。

3)法律风险评估:对公司经营中的法律风险进行评估,提出风险防范措施。

(4)法律诉讼代理:代表公司处理各类法律诉讼、仲裁案件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调,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从事本条规定的法律业务时另行委托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根据委托代理合同的约定支付律师费用。

2.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终止日期止。

3. 服务质量要求

(1)服务响应时间:对于公司提出的法律咨询需求,应在24小时内给予回复。

2)服务质量:提供的法律服务应准确、专业、及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3.投标人应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和沟通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提供过类似的服务案例(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

4.投标人需提供执业许可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五、投标

(一)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函;

2.报价明细表;

3.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

4.无违法记录声明;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资质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能够证明投标人资质、信誉、业绩的其他材料(业绩须提交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的材料)。

(二)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2.投标文件正本应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报价表应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

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差错之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

4.本次招标仅接受书面投标文件,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三)投标文件提交

1.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一并装入密封袋密封,密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及地址。密封袋的封口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应于开标会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与时间见投标公告。

(四)无效投标

评委评审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

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投标人超出营业范围投标的。

3.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

4.投标文件出现多个投标方案或投标报价的。

5.投标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六、开标

1.开标在“招标公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

2. 招标单位可以视招标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3.开标由招标单位主持,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如有),有关监督部门派员现场监督(如有)。

4.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现场拆封唱标,宣读投标人名称、报价和其他主要内容并作记录。

5.开标过程由招标单位指定专人记录。

七、评标

(一)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根据招标人公司相关制度组成。

(二)评标方法和依据

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其中:报价的合理性(占比20%);投标人资质与经验(占比40%);过往服务案例的成功率(占比40%)。

2.评标依据:招标文件、有效的补充文件、评委判断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响应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依靠外部证据。

3.评标原则:

1)对所有有效标的评价,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4.评标程序

1)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评委首先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审。

2)澄清有关问题。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向投标人质疑,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书面承诺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比较与评价。评委对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综合比较和评价。

4)评标委员会根据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比较、排序,按得分高低推荐出中标候选人。

八、定标

(一)定标原则

招标单位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投标人排名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二的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候选人因前述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应重新招标。

(二)中标通知书

1.投标有效期内,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招标采购单位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应将招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3.《中标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书面依据。

九、签订合同

(一)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二)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十、其他事项

1.评标报告中推荐的投标人排名顺序3位投标人,进入公司法律代理律所库,可优先接受公司有关诉讼代理委托。

2.招标单位有权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要求。

3.投标人需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4.招标单位保留对本次招标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