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园区展示系统项目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为2021年西安交通大学科技园有限责任公司智慧化园区展示系统项目,招标编号:JDKJY-202106,招标人为西安交通大学科技园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
1.招标范围
1.1采购内容: 西安交大科技园智慧园区展示系统设备材料采购以及集成服务。
1.2最高投标限价:170000.00元(含税)
1.3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工期要求:自接到开工通知后 30日内完成(供应商承诺工期少于30日的,以供应商承诺为准)
1.5施工地点:西安市雁塔区雁翔路99号 西安交大科技园博源科技广场C座
1.6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招标。
1.7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证照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服务的供应商。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经办理多证合一,则提供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税务要求: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业绩要求:之前有类似业绩项目优先;
时间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
工期要求承诺:投标人须承诺:
所有系统调试及设备安装须自接到开工通知后30日内完成。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须与同地点进行的装修施工紧密协作,服从调度。
安全生产承诺:投标人中选后与招标人签署相关安全生产协议。投标人须承诺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安全内容包含不限于:人身安全、设备安全、防火、防水、防盗等。
防疫承诺:投标人须承诺疫情防控时期,须严格遵守行政部门及招标人对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售后服务承诺:投标人须承诺终验结束后为本项目提供不少于12个月的免费保修期。(若设备制造商提供的保修期超过12个月,以设备制造商提供的为准。)
守法要求: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7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3.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06月29日9时00分至2021年06月30日17时30分 投标人到西安市雁翔路99号西安交大科技园博源科技广场层C座15层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用收取:文件售价人民币 0 元,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到西安市雁翔路99号西安交大科技园博源科技广场 C座 ,在规定的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未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5日10时00分。
本项目开标时间另行通知。开标后,如对开标情况有异议,请在30分钟内联系相关人员,超时确认将视为确认开标结果。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未按时参与网上开标的,视为对开标内容无异议。
5.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安交通大学科技园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翔路99号 博源科技广场C座15层
联系人:宫海业
联系方式:029-83399501
详细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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